第29章

事照样可以就这么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没说是我。”散兵冷哼一声,把小猫咪往里揪了揪,“那边可没有围栏,你要是掉下去,我可不会救你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说是因为个性,惩罚是必要的——看这里,有工匠迫于生计偷取晶化骨髓贩卖,这已经不是渎职了,是重大事故。”元咪把白色的山竹爪爪移到后面一行字,“最终的惩罚是革职并廷杖二十,并没有什么当场斩杀之类的举动。”1

    廷杖二十,几乎能让人致残,但到底也没有到当场就要了人一条命的程度。

    散兵也皱起眉头,这里显然不对劲。

    刚正不阿是秉公执法办事,可没有什么滥用私刑的意思在里头。

    “唯一解释只有桂木是他的家奴,恼羞成怒之下杀之——可这样就没有必要毁刀。”元元把事情掰开给散兵讲,“就算他事后后悔,也没有必要将如此珍贵的名刀毁去。”

    因为这把刀的价值一定是比人高的。

    ——在那个时代,这就是真理。

    人命如草芥。

    “他后悔了,他能因为斩杀桂木清醒,那就意味着这把刀在他眼里没有桂木重要——”

    刀没有桂木重要,那这件不算大的事情,真的能,或者应该要了桂木的命吗?

    结论很明显了。

    如此行径,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