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不确定因素
计划做好了,现在就是找机会下手实施的问题。但在这里面有几个方面的不确定因素,必须排除和确定下来。 第一,“作案”地点选在哪里合适的问题。不能太公开,也不能太私密。太公开容易把事情坐实了,罗冲被抓入狱不说,刘振华也不太容易下手,如果让别人替他解了围,那就前功尽弃反倒成全了别人的好事,这是比较严重的问题。太私密,一来蒋逸琳不会去,二来万一失血过多真死了呢?那一样不是便宜了其他人吗?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,地点选择问题首先成了最头疼的大事。最后他们商议还是在她家附近作案,这样也好接近她,更容易得到村民救援,而且还能受到舆论压力的影响,这是比较妥当的一个选择。 第二,如何引诱蒋逸琳独身出来的问题。这个也不太容易。罗冲不认识蒋逸琳,而刘振华又不能亲自出面,坐等容易扑空。后来,刘振华想到了解决办法,那就是罗冲冒充云山县一中新任财务处会计,以补发工资为名骗她出来,再进行绑架挟持,这是可行的办法,最能引她出来单独会面。 第三,时间的问题。白天自然不行,晚上也不行,最好是傍晚时分,村民都赶去做饭休息,应该不会有人发现,这个问题不大,只要等到日落西山快要天黑的时候就行了,朦朦胧胧,隐约看清轮廓是最好的下手时机。 第四,刀具还是棍棒的问题。刀具不好控制,深浅位置不好把握,万一不慎会真要了人命的。棍棒倒是很好把握,但会打成内伤,不容易好,也不容易博得别人同情,严重程度不能一目了然,会影响实际效果,也不怎么靠谱。最